行业指引
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【建质函〔2015〕159 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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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(规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,各有关单位:
为指导和推动建筑信息模型(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,BIM)应用,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,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15 年 6 月 16 日

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中国制造 2025〉的通知》精神,指导和推动建筑信息模型(BIM)应用,提升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,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,制定本意见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指导思想

以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,以 BIM 技术应用为核心,推动工程建设从传统二维图纸交付向三维数字化模型协同转变,实现项目策划、勘察设计、施工建造、运营维护各阶段数据贯通、业务协同,提升工程质量安全、效率效益与绿色低碳水平,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。

(二)基本原则

  1. 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:完善政策标准体系,营造应用环境;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激发企业应用内生动力。

  2. 统筹规划、分步实施:分阶段推进不同项目类型、不同参与方的应用落地,优先在政府投资工程、大型公共建筑、重点市政工程示范先行。

  3. 协同共享、数据驱动:打破阶段壁垒与专业孤岛,建立统一数据基准,推动模型信息在各参与方、各业务环节高效流转复用。

  4. 创新融合、安全可控:推动 BIM 与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装配式建造、绿色建筑等技术融合,强化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。

(三)发展目标

到 2020 年末,行业甲级勘察、设计单位以及特级、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 BIM 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;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、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,项目勘察设计、施工、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 BIM 的项目比率达到 90%;形成较为完善的 BIM 标准体系、应用体系与市场服务体系。
中长期目标:实现 BIM 技术在工程建设全领域、全流程深度普及,构建数字化、智能化的新型建造模式,支撑城市精细化治理与建筑资产智慧运维。

二、分阶段应用重点

(一)勘察设计阶段

推行 BIM 正向设计,建立涵盖建筑、结构、机电、装饰装修等专业的三维信息模型,集成地质勘察、性能模拟、合规审查数据;开展可视化方案比选、管线综合排布、碰撞检查与性能仿真分析,减少设计错漏碰缺,提升设计质量与方案合理性;交付符合数据交换标准的 BIM 模型成果,替代传统二维图纸作为施工、运维的基础依据;鼓励基于 BIM 开展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、超低能耗建筑一体化设计。

(二)施工建造阶段

基于设计 BIM 模型开展施工策划、场地布置、进度模拟、资源配置与工艺仿真,编制专项施工方案;将施工过程信息(进度、质量、安全、成本、物资、隐蔽工程记录)动态关联至模型,实现施工过程可视化管控;推行数字化交底、现场移动端协同、质量安全问题闭环整改;利用模型数据支撑工程量精准计算、变更签证管理、竣工资料数字化归档,实现竣工模型与实体工程一致,交付竣工 BIM 模型。

(三)运营维护阶段

以竣工 BIM 模型为基础,融合设备运维、空间管理、能耗监测、安防消防、资产台账数据,构建建筑数字资产底座;支撑设施设备全生命周期运维、应急处置、空间优化改造、能耗精细化管理;实现建筑资产数字化移交、可视化管控与价值增值,为既有建筑改造、城市更新提供数据支撑。

(四)全生命周期协同

建立项目级协同工作环境,明确各参与方模型交付基准、信息粒度与责任边界;推动建设单位、勘察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运维单位数据互通、业务联动,减少信息重复录入与传递损耗;探索跨项目、跨区域 BIM 数据汇聚应用,服务城市信息模型(CIM)平台建设与行业宏观管理。

三、重点任务

  1. 完善标准规范体系
    加快编制 BIM 术语、数据存储、模型交付、信息分类编码、数据交换等基础标准,分专业、分阶段制定应用导则与交付指南;推动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协同配套,统一建模规则、信息粒度与成果交付要求,保障数据互认互通。
  2. 强化企业能力建设
    引导企业将 BIM 应用纳入发展战略,完善组织架构、岗位职责与考核机制;建立企业级 BIM 资源库、构件库与模板库,推进 BIM 与 ERP、项目管理、造价管理、运维管理系统集成;加强人才培养,开展分层级专业培训,培育 BIM 工程师、项目管理与复合型技术人才队伍。
  3. 推动示范工程引领
    各地优先在政府投资工程、大型公共建筑、交通枢纽、地下综合管廊、装配式建筑、绿色建筑项目中强制或优先应用 BIM,打造标杆示范项目;总结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应用模式与经验,形成典型案例库,以点带面扩大应用覆盖面。
  4. 培育市场服务生态
    发展 BIM 咨询、模型检测、数据服务、软件开发、培训认证等专业服务机构;鼓励软硬件企业研发自主可控、适配行业需求的 BIM 工具与协同平台;规范 BIM 服务取费、成果交付与知识产权归属,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  5. 深化数字化监管应用
    推动 BIM 成果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平台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、竣工验收备案系统,实现模型数据在线核验、过程留痕、可追溯管理;利用 BIM 数据辅助工程招投标、造价管控、信用评价与行业统计分析,提升监管效能。

四、保障措施

  1. 加强组织领导
  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 BIM 应用推进工作机制,明确责任分工,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与配套政策;将 BIM 应用纳入行业发展规划与年度重点工作,统筹协调跨部门、跨环节协同推进。
  2. 加大政策激励
    在评优评奖、优质工程评选、资质升级、信用评价中优先考虑 BIM 集成应用成效;鼓励各地在财政补贴、用地支持、审批流程优化等方面出台激励措施,降低企业应用门槛。
  3. 强化人才培养与宣传推广
    将 BIM 知识纳入院校相关专业教学、职业资格考试与继续教育内容;通过专题培训、技术交流、案例观摩、行业论坛等形式,普及应用理念与实操方法,营造行业数字化转型氛围。
  4. 保障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
    明确 BIM 模型与数据的知识产权归属、使用权限与保密要求,规范成果交付、共享与二次利用流程;加强数据存储、传输与应用安全防护,防范数据泄露、篡改与非法使用风险。
  5. 持续跟踪评估
    建立 BIM 应用统计监测与成效评估机制,定期开展应用调研、绩效分析与经验交流;动态优化政策标准与实施路径,及时解决应用中的难点堵点问题,稳步提升行业整体应用水平。

备注
本文转载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权威发布,为行业 BIM 数字化转型顶层指导文件,仅供业务规划、技术落地与合规参考;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修订版本、配套标准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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